
邢臺學院關于評定2018—2019學年新疆西藏籍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10-23 查看次數:
院(系部):
為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新疆和西藏籍少數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北省普通高校新疆和西藏籍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冀財教[2015]150號)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現將我校本次評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獎勵標準:
(一)新疆和西藏籍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以下簡稱省政府獎學金)獎勵標準平均為每人每年5000元。具體分為三個等次,一等獎6000元,二等獎5000元,三等獎4000元。
二、申請基本條件:
(一)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或西藏自治區,民族為非漢族;
(二)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三)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四)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五)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六)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七)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三、評審原則與名額分配
(一)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 同一學年內,獲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
(三)2018—2019學年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名額:一名(二等獎5000元)。
四、評定程序:
(一)院(系部)認定工作組,負責省政府勵志獎學金認定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負責班級的民主認定評議工作。
(二)院(系部)認定工作組,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管理辦法并根據班級認定議小組的初審意見,審核申報學生的學習情況和提供的各種證明材料,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擬確定獲得獎勵學生名單,在本院(系部)公示欄和官方網站公示欄位置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學校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校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審核報送的初評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推薦名單和材料,向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建議名單。
(四)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校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上報相關材料進行審定,確定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名單。
五、公示及報送要求:
(一)院(系部)對評定結果要在公示欄和官網主頁公示欄中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院(系部)、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校監察室舉報電話,留存圖片備查,并將公示時間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接受監督檢查。
(二)報送內容:
1.《新疆和西藏籍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申請表》(一式二份),附申報學生2018—2019學年加蓋教務處公章的學習成績單復印件和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2. 10月9日下午5:00前完成評定、上報工作。
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邢臺學院2019年新疆西藏籍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評選公示報告
附件2、邢臺學院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匯總表
附件3、西藏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1、邢臺學院2019年新疆西藏籍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評選公示報告
附件2、邢臺學院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匯總表
附件3、西藏勵志獎學金申請表